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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2016-12-28
 

按照学校教务处对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的安排,商务经济学院组织和执行考试安排的时间为第14(徐汇毕业班考查课)、15周(徐汇毕业班考试课)和17(奉浦考查课)、18-19周(奉浦考试课)。根据学校考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院巡视组

组长:李育冬

副组长:张期陈 许瑛瑛

成员:林丽娜  贾婧婧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在商务经济学院办公室领取考场巡视记录表

2.巡视组成员应严格按照《上海商学院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3.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教学秘书。

4.对于监考中发现的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应遵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及时上报教务处。

5.教学秘书应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徐汇1107;奉浦行政楼321),负责试卷的分发与回收,并及时做好考场各种突发情况的协调工作。

三、巡视安排

巡视时间

负责人

巡视人员

2017.1.3周二

李育冬

许瑛瑛 张期陈 贾婧婧

2017.1.4周三

许瑛瑛

李育冬 张期陈 贾婧婧

2017.1.5周四

张期陈

林丽娜 贾婧婧

2017.1.6周五

张期陈

许瑛瑛 贾婧婧

2017.1.9周一

林丽娜

张期陈 贾婧婧

2017.1.10周二

李育冬

许瑛瑛 张期陈 贾婧婧

四、监考人员特别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主动、及时到行政楼321教务秘书处领取监考单。教务秘书主动、及时分发监考单。领取监考单后,注意监考学期、时间、场次及地点。如有疑问,及时与教学秘书贾婧婧老师联系。

2.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徐汇1107;奉浦行政楼321)按时领取试卷,提前到达考场。

3.监考人员应按照《上海商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的管理工作,保证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同时:

1)提前15分钟进考场;在黑板正中写明主要考试信息: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考生座次顺序——原则上让学生按照专业班级的学号顺序合理入座。

2)关闭考场(教室)后门,并郑重通知考生不得由后门出入,一律走前门

3)学生进入考场后,通知学生除考试必备用品(笔、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等)外,其余物品必须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

   特别注意:通知学生,手机必须关机,且不可随身携带,否则,一经发现,原则上以作弊论处。

4)试卷下发后,要求学生首先在试卷上填写个人信息: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监考员仔细核对考生个人信息与考生证件,防止**;

5)考生参加考试的证件一律沿走道一侧的桌角防止,以方便巡考人员查验。

6)考试期间,主动观察考生表情,以预防作弊为主采取事前的警世行动。

7)在考试结束前5分钟,原则上禁止考生提前交卷,待考试结束时,由监考员统一收取考卷。

8)考生入场时组织第一次签到;建议考生交卷离开考场时,在其签到处打以作标记——防止携卷离场情况发生。

9)原则上请监考员在收取试卷的同时,按班级学号对试卷进行排序——以方便阅卷工作。

4.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上海商学院考场规则》的动机(或苗头),应当及时给予警告,防患于未然。构成作弊事实的,当场中止其考试,并将有关材料和证据提交考场办公室。

 

商务经济学院

201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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