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务处对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的安排,商务经济学院组织和执行考试安排的时间为第14(徐汇毕业班考查课)、15周(徐汇毕业班考试课)和17(奉浦考查课)、18-19周(奉浦考试课)。根据学校考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院巡视组 组长:李育冬 副组长:张期陈 许瑛瑛 成员:林丽娜 贾婧婧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在商务经济学院办公室领取“考场巡视记录表”。 2.巡视组成员应严格按照《上海商学院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3.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教学秘书。 4.对于监考中发现的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应遵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及时上报教务处。 5.教学秘书应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徐汇1107;奉浦行政楼321),负责试卷的分发与回收,并及时做好考场各种突发情况的协调工作。 三、巡视安排 巡视时间 | 负责人 | 巡视人员 | 2017.1.3周二 | 李育冬 | 许瑛瑛 张期陈 贾婧婧 | 2017.1.4周三 | 许瑛瑛 | 李育冬 张期陈 贾婧婧 | 2017.1.5周四 | 张期陈 | 林丽娜 贾婧婧 | 2017.1.6周五 | 张期陈 | 许瑛瑛 贾婧婧 | 2017.1.9周一 | 林丽娜 | 张期陈 贾婧婧 | 2017.1.10周二 | 李育冬 | 许瑛瑛 张期陈 贾婧婧 | 四、监考人员特别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主动、及时到行政楼321教务秘书处领取监考单。教务秘书主动、及时分发监考单。领取监考单后,注意监考学期、时间、场次及地点。如有疑问,及时与教学秘书贾婧婧老师联系。 2.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徐汇1107;奉浦行政楼321)按时领取试卷,提前到达考场。 3.监考人员应按照《上海商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的管理工作,保证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同时: (1)提前15分钟进考场;在黑板正中写明主要考试信息: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考生座次顺序——原则上让学生按照专业班级的学号顺序合理入座。 (2)关闭考场(教室)后门,并郑重通知考生不得由后门出入,一律走前门; (3)学生进入考场后,通知学生除考试必备用品(笔、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等)外,其余物品必须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 特别注意:通知学生,手机必须关机,且不可随身携带,否则,一经发现,原则上以作弊论处。 (4)试卷下发后,要求学生首先在试卷上填写个人信息: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监考员仔细核对考生个人信息与考生证件,防止**; (5)考生参加考试的证件一律沿走道一侧的桌角防止,以方便巡考人员查验。 (6)考试期间,主动观察考生表情,以预防作弊为主采取事前的警世行动。 (7)在考试结束前5分钟,原则上禁止考生提前交卷,待考试结束时,由监考员统一收取考卷。 (8)考生入场时组织第一次签到;建议考生交卷离开考场时,在其签到处打√以作标记——防止携卷离场情况发生。 (9)原则上请监考员在收取试卷的同时,按班级学号对试卷进行排序——以方便阅卷工作。 4.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上海商学院考场规则》的动机(或苗头),应当及时给予警告,防患于未然。构成作弊事实的,当场中止其考试,并将有关材料和证据提交考场办公室。 商务经济学院 2016 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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