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2026届研究生:
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沪商院研〔2025〕63号)的规定和研究生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商务经济学院202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学位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必经环节。研究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阅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内容、组织和程序要求详见《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答辩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开校园官网-右上角服务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外VPN访问)-学位管理-答辩管理),提出答辩申请,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审核,后续学院审核 。
(2)5月9日前,学院协同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组织线下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论文定稿与答辩后学术不端检测
1.5月19日前,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定稿并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定稿论文将再次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2.按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要求,研究生完成定稿论文上传后,须同步上传抽检论文。抽检论文须隐去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学生姓名等信息,论文主体不得为图片、不得添加水印,确保文件可正常打开、完整显示,格式可参照附2。
商务经济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