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硕士研究生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商院研〔2023〕96号)的规定和研究生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商务经济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进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研究进展等进行阶段性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组织和程序要求详见《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
二、中期时间安排
(1)11月10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上海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内容参考附件2),导师审核,填写综合意见。
(2)11月11日-28日,学院组织考核。具体中期考核答辩时间安排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学位论文进度检查
硕士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学位论文开题以来的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认真检查学生自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与其指导意见,对论文进展滞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指导。
商务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