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以及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始,针对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类竞赛做出如下规定:
1.鼓励学生在大一学年积极参与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简称“大创”)申报、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下简称“创新大赛”)、全国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及其他学校认定的竞赛目录内赛事。
2.在大二学年,须在秋季学期末或春季学期期初申报“大创”项目,每位学生作为负责人至少申报一个大创项目;同时,须按结项要求通过上一年大创项目的结项;每位学生还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申报一个“创新大赛”项目或学校认定的竞赛目录内赛事。本条要求是大二体验实习的必修内容。
3.在大三学年,须按结项要求完成在大二学年大创项目的结项,并通过评审。本条内容是大三专业实习的必修内容。
未尽事宜由商务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商务经济学院
2024年4月15日